委托协议如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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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协议如何终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条?【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合同的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父母未经同意卖子女房产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由此可见,父母未经子女同意卖掉其名下但房产,应该属于无权代理。因为父母并不是房子的所有人,其卖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在得知后,可以做出以下两种决定:
    1、可以对无权代理合同予以追认的,那么合同有效。
    子女作为被代理人,若在得知父母将其名下的房子卖掉之后,对相对人,即买方追认的话,那么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
    应该注意的是,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为一个月之内。
    2、可以不对无权代理合同予以追认的,那么合同无效。
    子女在得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后,若是不同意卖房,可以不追认,此时合同不对其发生效力,合同产生的后果由父母进行承担。
    拒认的做出没有期限的要求,如果被代理人明示追认,就不存在拒认问题;如果被代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做表示,期限届满后视为拒绝追认,拒认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