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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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
    罪体
    主体,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在上述工作中徇私舞弊,是指对不应发售发票的,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或者应少抵扣税款的,擅自抵扣或者多抵扣,对不应出口退税或者应少出口退税的,违法予以退税或者多退税。
    罪责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罪量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罪量要素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小编的总结大家已经知道,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有2种情形,具备其中之一就会立案。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的相关解答,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