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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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劳动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是属于特殊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
    (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8)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
    (9)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是属于特殊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