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欠的工资属劳动争议吗

法律援助

    一、退休前欠的工资属劳动争议吗
    追讨退休前的工资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退休人员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追讨拖欠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追讨拖欠工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执行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先予执行的程序:
    (1)先予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追讨退休前的工资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退休人员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追讨拖欠的工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