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可以有哪些

法律援助

    一.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1、保险代理人。即保险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报酬,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代理经营保险业务的人。
    保险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制度,表现在: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在法律上视为一人;
    (2)保险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为保险人所知的;
    (3)保险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但须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具有代理人资格。
    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收取劳务报酬的人。
    保险经纪人的劳务报酬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二.保险合同有哪些内容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各国对保险代理人有不同的界定方式。1976年制定的《欧共体中介人服务指南》把保险代理人界定为“通过职业行为,在一个或多个合同指导下,或者被授权一个或更多个保险经营人的名义并代表其利益,从事保险合同制定的介绍、建议和实施准备工作,或者协助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在我国许多在线车险计算器教科书上,都将保险代理人界定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代理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保险代理人所从事的代理活动,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一种,具有民事代理的一般特征,即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根据各国保险人的授权范围,一般都是代销保单、代收保费和代为查勘,理赔等。这与哪种车险好也有一定的关系。
    法律上,保险代理人的活动被视为保险人的活动,保险代理人以保险人的名义从事授权范围内活动的后果,即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保险人承担。在授权范围内,保险代理人有权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
    保险代理人所从事的是保险代理行为,以代理关系的确立为前提。保险代理属于委托代理。
    保险代理的授权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为确保保险人和保险代理人权利义务的履行,一般都采取书面形式,即由保险人以委托代理书形式授予,也可以保险代理合同的形式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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