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向谁索赔,索赔的流程

法律援助

    一、机动车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向谁索赔
    被告多,则损失更易填补,但这并不是说受害人随意的告。能够告谁,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一)一般情形
    1、乘车人受伤(自己方,为交通事故发生时乘车人乘坐的车辆)
    (1)自己方无责,对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
    (2)自己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该车投保了车上人员险才可以告,因为该车的交强险不保车内人员)。
    (3)自己方主责、同责、次责或者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形(这是4种情形)
    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该车投保了车上人员险)和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
    2、对于本车的司机、车主遭受的损失,只要自己方不是全责,则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二)特殊情形
    1、挂靠形式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套牌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可以一起告)。
    3、多次转让拼装车、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驾校学员培训活动中,出事故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试乘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6、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7、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造成交通事故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最好都告)
    二、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就是小编对“机动车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向谁索赔”问题的解释内容,受害人可以向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有赔偿方面的纠纷建议找律师代理解决。如果读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援助的,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