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代理人的禁止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援助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不得在保险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义务,编造并向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与保险合同内容及与其他事实不符的情况,给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错误信息,使其在违背自己真实意志的情况下订立保险合同、接受保险合同的额外义务或者接受有损其利益的保险理赔保险代理人的禁止行为主要有哪些保险代理人的禁止行为主要有哪些。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不仅不能编造虚假情况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也不能对自己知道而且应当向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说明的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予说明。这些情况主要包括:与订立、履行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情况,保险公司的责任及责任的免除,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保险责任期间,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及其处理等保险代理人的禁止行为主要有哪些文章保险代理人的禁止行为主要有哪些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直接影响到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人的责任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不得采取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的手段,以减轻或者免除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或者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
    4、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保险代理人的禁止行为主要有哪些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违反法律规定,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不仅可能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而且会造成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扰乱保险业经营管理秩序,所以应当予以禁止。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开展公平竞争,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开审理有利于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对上述案件不公开审理,是指对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记者报道,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