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具保险的险种

法律援助

    运输工具保险的适用范围亦相当广泛,包括客运公司、货运公司、航空公司、航运公司以及拥有上述运输工具和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运输工具的家庭或个人,均可以投保运输工具保险类的不同险种,并通过相应的保险获得风险保障。
    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运输工具保险中的主要业务,它以各种以机器为动力的陆上运输工具为保险标的,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由于机动车辆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机动车辆保险亦具有陆上运行、流动性大、行程不固定、业务量大、投保率高、第三者责任风险大等特点。
    在财产保险经营实践中,机动车辆保险实际上是以机动车辆及与之密切关联的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多项保险业务的统称。
    按照保险标的来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往往被分为汽车(或一般机动车辆)保险、摩托车保险、拖拉机保险等。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又被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其中车辆损失保险属于狭义财产保险范围,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法定责任保险范畴。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经营原则与赔偿处理均类同于其他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承保的是车辆本身因各种自然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其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车辆的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则由基本保险费加上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保险费可以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统一的费率来计算,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则因投保车辆价值、投保人的不同等而有较大差别。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其受损情况进行赔偿,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但以不超过重置价值为限;部分损失时,则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
    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船舶保险适用于各种团体单位、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机动船舶与非机动船舶,以及水上装置等,一切船东或船舶使用人都可以利用船舶保险来转嫁自己可能遭遇的风险。不过,投保船舶保险者必须有港务监督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营业执照等。对于建造或拆除中的船舶则要求另行投保船舶建造保险或船舶拆除保险,并按照工程保险原则来经营;对于石油钻井船、渔船等,一般另有专门的险种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