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可以上户口吗

法律援助

    不可以,最多能使用被淘汰的异体字。
    一、苡字能不能上户口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人名规范用字表》规定,取名用字有限制,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将在8000个规范字中选取。曾被废除但人们仍在大量使用、禁而不止的51个异体字被”释放”并恢复使用。恢复异体字是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
    二、哪些字不能上户口
    1、非规范汉字。其实国家从2001年就规定,大陆地区除了以下少数情况可以用繁体、异体字,其他均需使用规范的汉字。而如果家长不确定宝宝的名字中是否存在规范汉字,可以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查一下,如果这里面不存在那个字,就要及时改正一下,否则将无法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2、两个字。最近发现很多地方的公安和医院都建议家长给宝宝起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的名字,因为两个字的重名的可能性太大。为了宝宝好上户口,最好准备两个名字,一个是两个字的,另一个是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的名字,以防万一系统上不了(每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大多也是建议用三个字的)。
    3、冷僻字。有些家长为了避免宝宝重名,或者喜欢名字独特些,会给宝宝取名时会选一些冷僻的字,而有些冷僻的字,可能会无法通过公安部门的户籍电脑系统,因此报不了户口多走了弯路。例如:厷、厸、厹、厺、厼、厽、厾等等。
    三、第二次修改名字的条件
    户口本改名以一次为限,一般是不能二次改名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