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名称能用繁体字吗
法律援助公司名称不能用繁体字注册
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翻译成外语使用时,企业应按照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批登记。
一、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注册公司的条件
注册成为企业法人的开业者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国家规定的开业条件
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工商企业申请登记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有固定的人员;
3、有必要的资金;
4、常年生产经营或季节性生产经营在三个月以上;
5、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范围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
(二)确定企业的法律形式
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登记前,首先要确定所成立企业的法律形式,可供选择的法律形式有:
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有限责任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