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原告嘴笨不会说怎么办

法律援助

    开庭时原告嘴笨不会说的处理如下:
    不会说话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答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
    1、庭审准备阶段。需要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2、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辩护人发问、退庭候审;
    3、举证、质证阶段;
    4、法庭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包括:被告人陈述、法庭教育、休庭。
    综上所述,当事人是原告开庭不会说话可以全权委托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轿耐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帆颂理岩颂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