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流程有哪些

法律援助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流程有哪些
    1、有房产证
    第一如果是夫妻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
    第二,如果不是夫妻: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是不可以进行加名字的,必须等到房产证拿到手里才可以。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房产证更名的方法
    一、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二、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流程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法律咨询网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