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多久发检一次
法律援助社区戒毒发检时间规定如下:
1、检测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2次。第一年的前半年至少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至少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
2、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2次:第一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由上可知,社区戒毒一般要求达到三年时间,时间达到后,就不需要持续去社区进行尿检。如果吸毒人员在这22次中尿检都呈阴性,基本可以判定他三年内戒毒效果良好,已经恢复了基本的劳动能力,社区就不会定期要求他去尿检了。但是因为地区不同,具体的检查时间需要询问所在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禁毒条例》
第二十二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二)定期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三)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四)未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报告不得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24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