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调解离婚案件的程序是:
    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也可以由法院根据职权主动调解;
    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事实明确,经当事人同意,离婚调解。法院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理解水平和态度进行教育指导;
    3、协商调停,当事人交换意见,法院进行中介调停;
    4、调解结束,调解后,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未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调解或者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