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中文标签怎么处罚

法律援助

    一、没有中文标签怎么处罚
    1、没有中文标签处罚有以下:
    (1)情节轻的会责令改正,并添加中文标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9种:
    1、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
    5、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6、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7、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8、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9、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