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流程

法律援助

    1、被征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委会确定参保方案,提出参保人员名单;召开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参保人员名单,张榜公示3天。
    2、参保人填写《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委会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填写《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提出参保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
    6、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
    二、资金划拨
    1、村(居)核算缴费金额,向乡镇办提出资金划拨报告。
    2、乡(镇、办)审核村(居)报告,负责将资金划拨到市农保办基金收入户,并将资金划拨凭证复印件送市农保办。
    3、市农保办审核汇总后将资金划拨到市财政专户。
    三、办理参保手续
    1、个人准备: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③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村(居)将参保人员的资料上报区农保处。
    3、区农保处审核村(居)上报的材料,编制《参保登记表,将参保人员资料上报市农保办。
    4、市农保办审核参保人员资料,签发《缴费证。
    四、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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