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水果退货规定
法律援助实体店水果退货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体店的购物只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的话,消费者并不能要求商家退货。”实体店的退货,肯定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进行,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很好的解决实际的问题,那么就可以寻求有关的部门帮助,新的消费者保护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失。做为消费者,我们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新消法》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