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援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主城区(北二环以南,南二环以北,西二环以东,东二环以西)。平均补偿标准:384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滨河北路以北,包兰铁路以南,西至张台田庄子路,东至史营路;高干渠以北,南二环以南,东二环以西,西二环以东。平均补偿标准:364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以外的老灌区。平均补偿标准:314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扬黄新灌区(大战场镇)。平均补偿标准:26600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喊叫水乡、徐套乡。旱耕地平均补偿标准:624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