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百色市凌云县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援助广西省百色市凌云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泗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56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2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24元/亩到17296元/亩之间。
伶站乡、下甲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59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72元/亩到15488元/亩之间。
沙里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00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27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19元/亩到15276元/亩之间。
加尤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199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27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17元/亩到15271元/亩之间。
逻楼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98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90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26元/亩到14904元/亩之间。
朝里乡、玉洪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80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83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09元/亩到14839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