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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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
    1、概念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一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
    3、阶段不同:犯罪既遂已经完成犯罪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
    1、管制不关押行为人,但限制其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可达3年;
    2、拘役剥夺行为人1个月以上半年以下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劳动改造,数罪并罚可达1年;
    3、有期徒刑剥夺行为人半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最高可达25年;
    4、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终身劳动改造;
    5、死刑是剥夺行为人生命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的行为人,一般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对于犯罪时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在受到以上刑罚的同时,根据案件情况,行为人还可能会受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处罚;
    7、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为人,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缓期执行刑罚。
    综上所述,法律上所规定的犯罪既遂未遂和中止主要就是用来区分当时的犯罪形态的,这些实际上也是公安机关要调查清楚的问题。这三种不同的状态也体现出了我国在不断完善关于刑事犯罪立法研究,毕竟案件中的每个细节都不应该轻易的被忽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