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写的借款人名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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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无效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名,表明债务人已按借项单所列数额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借据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债权人名称;
    2、借款金额、计息;
    3、还款时间;
    4、违约金、延期还款、争议解决方式;
    5、债务人名称、借款日期等要素。
    一、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3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3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如下: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