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对农民有什么危害
法律援助一、以租代征对农民有什么危害
1、耕地上建厂对土地损害严重,恢复困难。
农田租出去后,工厂建厂会产生大量污水、会直接渗入地下,对农田会造成永久损害。
大家的土地即便拿回来了,但是由于前期进行了非农业建设,对现有的耕地肥力、质量以及周边环境多少都产生了一些影响;作为农民,还要经过长时间的休耕,帮助土壤恢复肥力。
2、如果遇到政府严查会导致毁约,损失只能是农民自己承担。
很多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取得农民土地的建设项目被紧急叫停,要求恢复耕地,损失往往是由出租土地的农民来承担。导致农民朋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租金给的少,租地不如种地收益高,容易产生纠纷,还不受法律保护。
这几年,农村种地的各项税种都取消了,农民耕地基本无负担;而且,为了鼓励农民耕好地,国家还发放耕地补贴;再加上农民自己种地的每年庄稼收成,其实际收益要远高于租出去。而当农民要求提高租金时,一般企业不会提高,甚至有些租金都难于要回。
4、假借签字私自征地,维权会很困难。
一些不良企业工厂与政府里的个别人员相互勾结,拿着农民同意租地的协议,谎称农民同意征地,并私自办下土地征用手续,这可能会成为失地农民,维权也无处说。
2017年开始,国家大力倡导“农村土地有偿回收”,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国家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但是很多农民都因为土地租出去而没有办法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土地被套住了。
二、“以租代征”现象产生的法律原因分析
对于“以租代征”,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此来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应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单位和个人擅自与农民集体组织签订租地协议,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对于用地者而言应属非法
占地,对出租方则属于擅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从重处理。农民之所以自愿被纳入“以租代征”的非法占地“利益链”,既与地方政府的暗中支持有关,同时也与征地补偿法律制度有关。虽然国家提高了耕地占用补偿标准,但许多农民仍然觉得标准过低,因此宁愿出租土地也不愿被征用。从现行法律中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来看,征用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都是按照被征用土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的。这种将农地的年产值作为补偿标准计算的基准很不科学。实际上,土地补偿费的确定应该取决于被征地所处区位、区域基础设施以及经济发展状况,而与土地年产值没有很大的关联性。尽管目前城市用地价格飞涨,但由于农产品价格涨幅缓慢,导致农村征地补偿与被征地价值严重背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对农民的危害主要包括耕地上建厂对土地损害严重,恢复困难;造成的损失只能是农民自己承担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爱土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