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哪些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为规范全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例行督察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抓手,以深入查找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强化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二、目标任务
针对我区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为主体,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因地制宜提出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坚持做到问题查找“零疏漏”,政策执行“零折扣”,自查整改“零拖延”。通过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使各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管理土地的意识更加牢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更加严格,全区土地管理秩序更加规范。
三、实施步骤
自2016年4月10日开始,12月底结束,为期9个月,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促落实、总结通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4月10日至4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土地管理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对照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查找本地区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顺利推进。
(二)自查整改(4月16日至9月3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开展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牵头落实负总责,通过对照检查、逐项核对、逐个查找,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推进节点,明确责任主体、牵头部门、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具体干、有人抓落实。
(三)督促落实(10月1日至10月31日)。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牧及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厅,采取“下查一级”方式,重点督查5个地级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抽查部分重点县、市(区)。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级及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层级负责制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通报(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反馈督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各地基本情况、重要成效及存在问题,批评工作滞后、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年底前,适时召开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迅速部署实施。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以勇于担当的姿态和敢于负责的气魄,主动牵头、抓紧抓好;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职能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提出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正视存在问题,积极自查自纠。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排查、梳理和查找本地区在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规避、不隐瞒、不掩盖,发现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先把问题摆出来。在梳理问题时,要善于分析和归类,抓主要矛盾,抓核心问题,真正把那些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把违法违规的问题理清楚,认真研究对策,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把突出问题解决好,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三)坚持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采取听汇报、实地督查、抽查等形式,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该收回的土地要坚决收回,绝不含糊;该问责的人员要严厉问责,该处理人的要处理人;严重违纪违法的,该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实行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制度,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于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汇总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落实整改任务情况予以通报。
(四)注重总结经验,确保取得成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深刻分析在制度执行、管理机制、管理方式特别是管理理念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偏差,及时研究和制定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强化依法依规用地的宣传教育,让依法行政根植于心,让整改成效体现在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中,从而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