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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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挂牌程序
    1、发布挂牌公告
    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2、出售挂牌文件
    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3、受理竞买申请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4、审查挂牌资格
    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5、挂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6、揭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7、公布成交结果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8、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土地挂牌程序”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