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结算方式下如何办理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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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汇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1)汇款单位需要派人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时,除在“收款人”栏写明取款人的姓名外,还应在“账号或住址”栏内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具体收款人领取汇款的,应注明收款人的单位名称。
    (2)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上“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接着再紧靠其后填写汇款金额大写。
    (3)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4)汇款需要收款单位凭印鉴支取的,应在信汇凭证第四联上加盖收款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二、采用信汇的,汇款单位出纳员应填制一式四联“信汇凭证”。
    “信汇凭证”第一联(回单),是汇*行受理信汇凭证后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支款凭证),是汇款人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情汇时转账付款的支付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是汇*行将款项收入收款人账户后的收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或取款收据),是在直接记入收款人账户后通知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不直接记入收款人账户时收款人凭以领取款项的取款收据。
    电汇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回单),是汇*行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支款凭证),为汇出银行办理转账付款的支款凭证;第三联(发电依据),是汇*行向汇*行拍发电报的凭据。
    三、汇*行受理汇款人的信、电汇凭证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信、电汇凭证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存款余额;汇款人盖的印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等等。审查无误后即可办理汇款手续,在第一联回单上加盖“转讫”章退给汇款单位,并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如果不符条件的,汇出银行不予办理汇出手续,作退票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