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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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时间表示的周转速度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叫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表示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等于360除以应收账款周转率。
    销售收入为扣除折扣和折让后的销售净额,平均应收账款是指未扣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是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与期末应收账款的平均数。有人认为,销售净额应扣除现金销售部分,即使用赊销净额来计算,理论上更加完备,但是数据难以得到。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账期越短,说明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否则,企业的营运资金会过多地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的资金周转。存在一些影响该指标正确计算的因素:季节性经营的企业使用这个指标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大量使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大量地使用现金结算的销售;年末大量销售或年末销售大幅度下降。这些因素都会对计算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人可以将计算出的指标与该企业前期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其他类似企业的指标相比较,判断该指标的高低。但仅根据指标的高低分析不出上述各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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