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时存货中未实现损益如何处理

法律援助

    编制抵销分录时,按照集团内部销售企业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收入,借记“营业收入”,按照销售企业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成本,贷记“营业成本”,按照当期期末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金额,贷记“存货”。
    在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下,一般是将上年的合并报表分录中的损益类科目替换为“未分配利润———年初”,资产负债项目直接照搬到下一年,但对于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抵销却有例外,在连续编制的时候,抵销上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贷方是“营业成本”,而不是“存货”项目。对于这个问题,许多人认为难以理解。
    从简化计算角度来分析,先假设上年内部购进的存货今年全部实现了销售,即内部购进的存货在个别报表中已经作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等的处理。所以,在合并报表抵销分录时,贷记“营业成本”项目。如果期初存货到期末没有售出的话,再将“营业成本”结转到“存货”中去。
    按惯性思维,期初分录应该是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存货”,但是考虑到上年留下的存货本年可能会实现销售,需要调整“营业成本”。为简化核算,不妨直接进行如下操作:
    ①将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营业成本
    ②将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注意:因为期初已经假设上年内部购进的存货今年全实现了销售,所以不再作将本期内部商品销售收入抵销的分录。
    借:营业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营业成本
    如果内部购进的存货在本年没有全部销售,继续作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存货”的处理,金额与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营业成本”的金额相同。以上2个分录将“营业成本”抵销后,此时合并分录就会还原为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存货”两个科目。即内部购进的存货在本年没有全部销售,期初可以直接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存货”,不需要以上2个分录分步处理。
    举例2009年**公司向**公司销售100件A产品,每件不含税售价4元,每件成本2元,**公司2009年对外销售A产品20件,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本例不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及递延所得税)。
    抵销**公司存货中包含的内部利润
    借:营业收入400(100×4)
    营业成本240
    贷:存货160[80×(4-2)]
    2010年**公司对外销售A产品40件,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
    抵销A产品上年影响数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160
    贷:营业成本160
    抵销40件未对外销售形成期末存货的产品本年影响数
    借:营业成本80[40×(4-2)]
    贷:存货80
    2011年**公司对外销售A产品20件,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
    抵销A产品上年影响数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80
    贷:营业成本80
    抵销本期库存20件A产品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
    借:营业成本40[20×(4-2)]
    贷:存货40
    2012年**公司将剩余的20件全部实现销售,那么只需将上年的分录抄下来,本年就不必作其他处理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0
    贷:营业成本40
    假如2012年**公司将剩余的20件产品未实现全部销售,则可以进行如下简化处理,不再作其他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0
    贷:存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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