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管理制度标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公司应按以下原则召开会议:
    (一)精简。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加强对会议安排的计划和统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规格,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能采取视频形式的采取视频形式召开。
    (二)高效。所有会议应主题鲜明,注重实效,准备充分。严禁召开没有准备、没有主题、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
    (三)节约。坚持节约办会,在满足会议基本需要的同时,严格控制会议经费等投入,杜绝各种铺张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