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恋爱报告会调查女方什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目前在部队里打恋爱报告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按规定是要向上级写恋爱报告汇报恋爱情况的,不过现在部队通行的做法是在结婚前的几个月写个恋爱报告给上级,再在婚前写结婚申请报上级批准。如果近期没有结婚打算的话不用写书面报告也不用专门去汇报,领导问起来愿意说的话就实话实说。还有恋爱报告审核期限是半年(六个月),审核期满可以打结婚报告。部队政治处会发给女方结婚函调表,是无法自动生成结婚报告的,还需要再打一份才行。军人结婚的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法律依据: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第五条 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
    第七条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 本人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在拟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至少30日,经所在党支部逐级向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请结婚报告表》等材料;
    (二) 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采取函调等方式,对其结婚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三) 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权限呈报审批,并附《申请结婚报告表》、《结婚函调报告表》等材料;
    (四) 有审批权限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