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变现风险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援助1.抵押物位置不当。
抵押房产或土地在较偏远的地段,发展前景看淡,则其很难变现。目前商业银行贷款的相当一部分抵押物属于此种类型。
2.抵押物非直接交易商品。
如在行政划拨用地、协议用地之上兴建的房产,必须先补缴地价,将用地变为商品房用地才能上市交易;村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产,必须通过补缴地价将集体用地变为国有土地,房产才能买卖。变现此类房产,手续复杂,费用繁多,耗时费劲,银行一般只得将房产收回闲置,造成信贷资产沉淀和损失。
3.抵押物非成品。
如以楼花等在建工程抵押,一般较难变现而且有可能成为烂尾工程。
4.变现操作问题。
由于现行拍卖法规不完善,拍卖责任不明确,银行抵押物在拍卖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如非公开、公平的内部交易)而被低值拍卖,使银行部分甚至大部分债权难以实现。
抵押物拍卖变现,有待相关法规的建立、完善和执法严明,这些非银行所能左右。但“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因此,银行一般应拒绝位置较差的不动产和不能直接变卖的财产抵押。再者,银行贷款额(包括预计利息等)要尽量少于抵押物净值,避免拍卖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