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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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留置权先于抵押权。法院处置抵押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该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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