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书丢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如果法院下发的离婚调解书丢了,当事人可以去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申请补办一份,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完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之后,会把当事人调解的有关信息制作成一份完整的案卷,放入档案库中保存,当事人申请补领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之后,会调取案卷,并为当事人补办一份。
    一、法院的诉前调解规定有哪些?
    法院的诉前调解主要有如下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6、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况。
    7、调解不成的后续处理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诉讼内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签了谅解书没有拿到钱怎么办?
    可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侵权赔偿,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取回应该有的赔偿。当事人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不能当庭即时履行,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说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会做出强制要求对方偿还,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