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地位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劳动者是生产工具的制造者和使用者,其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文化的不断增长,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
(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才培养。
(三)使人口负担转变为人力资源;加快科技进步;从而提高我国生产力水平;使西部开发和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的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现西部开发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一、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的起算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