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出台后能返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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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购令出台后能不能返还定金
    自2006年国家加大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以来,这样的情况颇为普遍。但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的做法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即使购房人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上述情况下仍然享有合同解除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限购令出台后能不能返还定金”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在限购令出台后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者不能办理贷款的,是可以退还定金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