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代收定金后卖方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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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代收定金后卖方违约怎么办
    宋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属于郝某的一套住宅,看房后交给了中介公司1万元购房定金。之后,三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1、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卖方收齐房款当天,但需在当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
    2、中介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
    3、卖方签署本合同后不出售该房屋的,视为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所有已收房款。”
    之后,郝某反悔,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宋某认为郝某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双倍退还定金,但郝某认为双倍退还定金以实际收到定金为前提,因此不同意支付。事后,宋某诉王法院。
    卖方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法院认为,双倍返还定金是以实际收到定金为前提,但三方在合同里约定中介心司有权代郝某收取定金,因此宋某向中介公司支付了定金就视同已向郝某支付,郝某同样应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向宋某双倍返还定金。
    虽然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判决郝某双倍退还定金,但前提是三方合同里有“中介公司代为收取定金”的约定,如果事实上没有此项约定,并且买方没有取得相关的证据,买方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因此买方在向中介公司交付定金前,要确认中介司是否取得了卖方的授权。
    房屋中介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从中获得额外好处。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万的房子,但中介会向买者报价32万,甚至更多,并要求买者支付契税、印花税和代理费,中介实际上就比预期多挣2万元。
    陷阱二: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买方可能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
    关于卖方同样可能遇到的陷阱,最常见的是“个人现金收房”陷阱。所谓“个人现金收房”就是中介以“个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为名,将卖方房屋收购后再转手以高价卖给购房者,从中获利。一些中介往往先以个人购房者身份与卖方谈好房价,在支付清房款后拿到产权证。然后中介再拿着卖方的产权证,转手高价出售。卖方却拿不到这些多出的房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中介代收定金后卖方违约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案例中卖方在买卖过程中出现违约,而买方支付的定金由中介代收,但中介代收定金是没有授权的,所以买方不能主张两的定金赔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