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我国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分别是 2024.11.30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980年我国设置的4个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4个城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 一、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