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手续费怎么算

法律援助

    卖二手房需要付些什么手续费
    一、对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收费标准
    1、公有住房转移登记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8%收取;对原“优惠售房”已获得部分产权现转为完全产权的,按所补的实际差额的0.8%收取。上述规费产权单位承担0.5%,购房个人承担0.3%。
    2、房屋评估费:按售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元收取。对原“优惠售房”现转为完全产权的,应扣除原已收取的评估费。
    3、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
    二、集资合作建房的收费标准
    1、房屋总登记费:按建房实际成本价的1‰收取,由建房单位承担。
    2、房屋转移登记费:按建房实际成本价的0.8%收取。建房单位承担0.5%,个人承担0.3%。
    3、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费标准
    1、房屋总登记费:按房屋售价的0.5‰计收总登记费,由卖方承担。
    2、房屋转移登记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4%收取,由买方承担。
    3、房产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实际售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付50%。
    四、单位资助职工购房的收费标准
    1、房屋转移登记费:按房屋售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买方承担的50%由个人与单位按购房出资比例分担。
    2、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售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买方承担的50%由个人与单位按购房出资比例分担。
    五、房改住房再交易的收费标准
    1、房屋转移登记费:按房屋成交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
    2、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成交价的0.8%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
    六、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单位每证20元,个人每证1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