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被保险人患有多种疾病,是否可以分别提交多次赔付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患有多种疾病,在保险理赔时,可以根据不同的疾病进行分别申请理赔。但是,如果保险条款中对于同一时间段内的多种疾病仅限制了一次理赔,那么就只能进行一次理赔。此外,被保险人可以参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是否有特殊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保险法》第六条:“保险机构和被保险人在订立、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十四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应当及时、明确地予以答复,明确理由;保险人不得无故拖延答复。”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及时进行核定和赔付;核定不当的,应当重新核定;逾期未核定的,除有正当理由外,自索赔通知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支付被保险人为此支付的利息。”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平合理地确定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等保险合同条款,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同一投保人在同一时间内患多种疾病的,分别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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