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购买重疾险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获得保障。这个等待期被称为过渡期。如果在过渡期内被诊断出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在过渡期内患病是因为意外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免赔额、赔偿限额、赔偿比例、责任免除条款等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原则。 2.《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定和支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或者无故拒绝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条件。否则,认为合同自订立时生效。 综上所述,如果在购买重疾险后,患病在过渡期内是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理赔。但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