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即日起,直属分局辖区内的六个派出所(播明、长征路、七一北路、七一南路、新建路、南城)均可以办理治安管理、交管业务、出入境业务。其中包括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及团队旅游签注5项业务;交通类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非营运车非现场不计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8项机动车业务和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有效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损毁换证等9项业务;户政类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5项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