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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的继承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释义
    《民法典》规定继承的遗产,若是法定继承,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遗嘱继承,并且遗嘱中明确财产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继承遗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继承的遗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是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中,确定遗产只归一方继承,那么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民法典人员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若继承人有赡养的能力和条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在继承开始后,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对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再婚者的配偶去世,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如何继承遗产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的分配:如果其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和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遗赠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在继承遗产时,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归一方所有的,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在继承遗产时,有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表示由一方继承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妇共有财产,妻子去世,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她的父母是否作为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并平均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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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