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共同财产指哪些 |
释义 | 一、再婚共同财产指哪些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二、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初婚并无不同。 (一)再婚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二)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三)再婚夫妻对夫妻财产有做约定的,离婚可以根据协议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需要起诉到法院进行分割。 三、再婚共同财产怎样继承 再婚共同财产的继承,需要先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之后归于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作为遗产,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或者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再婚之后的配偶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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