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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存的原因都有哪些?
释义
    以下属于提存的原因:
    1、债权人拒绝受领,但无正当理由的;
    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3、债权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监护人还未确定的;
    4、法定的其他原因。
    一、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应该怎样处理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可以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二、债主进监狱债务怎么办
    1、债权人在接受刑罚中,刑事惩罚不影响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依旧需要向债权人偿还;2、若债权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死亡的,其债权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从而就享有债权的权利。债务人需要向其继承人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3、若是债权人在刑罚中并且符合提存的条件,债务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存,提存时,债务履行完毕。
    三、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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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