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采取如下方式予以处理: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且股权回购必须是因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3、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