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嘉兴赴台探亲签注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1992-05-01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07-01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嘉兴赴台探亲签注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越秀南路277号)一楼5、6、7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8:3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