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委托 代理 中的法律责任有: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 民事责任 ,代理人负 连带责任 ;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