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企业民办破产债务应对 |
释义 | 这段内容描述了清算的基本步骤。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然后在报纸上发布通知,通知债务人申报债权。在此期间,税务机关会检查是否存在欠税情况。接着,需要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个人投资收益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最后,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 法律分析 清算的步骤:成立清算组---在报纸上发布通知---通知债务人申报债权(此期间税务机关查有无欠税)---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个人投资收益要交个人所得税)---制作清算报告---注销税务登记---注销工商登记。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步骤指导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破产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虽未到期的债务达到破产界限,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债务人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3.编制资产负债表:人民法院组织管理人编制资产负债表,载明债务人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已知债权人,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并说明讨论破产事项。 5.债务人财产评估:管理人进行债务人财产评估,确定债务人全部资产、负债的净值。 6.债务清偿: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依法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重整计划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分配。 7.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人财产如有剩余,将剩余财产按照重整计划进行分配。 8.破产财产的变价款分配:人民法院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破产财产的变价款,债权人按照确定的分配方案取得变价款。 9.破产财产的分配:人民法院组织破产财产的分配,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包括破产人的职工、破产人的法定代理人、破产人的继承人等。 10.破产清算结束:人民法院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核销破产债权,并予以公告。 通过以上步骤,破产清算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保护了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结语 清算的步骤包括成立清算组、发布通知、申报债权、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制作清算报告、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步骤是清算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确保了公司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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