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九江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应先登陆国家药监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选择“网上全程办理”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 2、受理,受理时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审批,注册成功后将上述申请纸质材料留存至执业单位备查即可。 3、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二、九江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的法律依据 1、《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 第一章第二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二章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2、《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第二条第二款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条件中规定执业药师提交“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改为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