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滞留发票会处罚开具发票的一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留发票产生有哪些原因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 1、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2、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3、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5、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6、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第十四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