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店是否有义务处理脏手机?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了对明知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掩饰、隐瞒等行为的处罚,根据情节不同,可能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并对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不一定,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不知情则不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手机店收到脏机后的责任与赔偿问题 手机店收到脏机后,其责任与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方面,手机店作为销售商,应当确保所售手机的质量和完好性。因此,如果手机店收到脏机,可能存在以下责任:首先,手机店应对脏机进行检查和清洁,以确保手机的正常使用;其次,若脏机导致手机出现故障或损坏,手机店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责任。然而,手机店也需考虑消费者的使用和保管责任。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后不当使用或保管手机,导致手机变脏或损坏,手机店可能不承担责任。因此,具体责任与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有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对于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对于手机店收到脏机后的责任与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协商解决。建议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途径以获得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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